关于举行2017年秋季学期“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结题答辩会的通知
各位同学:
根据《兰州大学“本科教学工程”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学院决定组织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结题答辩。现将具体安排做如下安排:
1. 答辩时间:2016年12月2日上午8:30
2. 答辩地点:第二化学楼101报告厅
3. 材料提交方式:12月1日下午16:30前将电子版结题报告书、附件(项目成员提交的工作总结,单独建立文件夹)和答辩ppt以姓名命名发至邮箱:hxbkjx@lzu.edu.cn,纸质版交至资料楼303办公室
结题答辩具体要求
1. 项目学生负责人在“兰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智能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管理系统”)中在线填写并提交“结题表”。指导教师及学院管理员在“管理系统”中审核学生提交的“结题表”。项目学生负责人于答辩前将审核通过后的“结题表”纸质版一份交至学院组织答辩的负责人。
2. 结题表的附件必须含有项目组各成员工作总结。工作总结主要介绍个人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主要工作、发挥的作用和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体验和收获,字数要求1500-2500。
3. 项目若有公开发表的论文、申请专利、注册公司等成果(成果为实物的,提供实物照片和说明),须在“管理系统”-“阶段性成果”中提交,并将成果复印件作为结题报告附件提交。
其他附件,如项目开展工作的照片、实验原始记录本、调研原始问卷、访谈记录等完成项目的支撑材料可选择性提交。
4. 项目负责人以Powerpoint方式,主要从项目意义、项目创新点及特色、项目完成情况、项目取得的成果、项目使用经费明细等方面进行汇报。
5. 答辩分为项目学生负责人汇报(8分钟)和专家提问(2分钟)。
6. 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终止其项目。
7. 材料提交不全和系统内容不完善不予答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