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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实验室废弃物分类处置的通知

【来源:bet365提现要多久 | 发布日期:2016-01-05 】     【选择字号:
各所(中心)实验室:
为了规范实验室废弃物的管理,做好废弃物的规范存放和回收,杜绝因实验废弃物管理和处置不当引发的安全环保事故,保障回收过程中的人身安全,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,请遵照执行。
一、回收分类
各实验室须将要处置的废弃物按废液、空试剂瓶、瓶装试剂、固体废物等分类,其中废液按无机物、无卤有机物、含卤有机物分类。
二、回收方式
1.       废液:每周一、四下午14:30—17:00,废液暂存站回收。
2.       空试剂瓶(含破碎玻璃仪器):每周四下午14:30—17:00,废液暂存站回收。
3.       瓶装试剂、固体废物:有处理需求的实验室请提前提交申请到学院办公室,并注明需处理的试剂药品的名称及数量,学院汇总后报送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,确定处理时间后通知学院师生。
三、回收要求
1.  桶装废液:装载不得过满(80%为宜,不得超过90%);桶外必须粘贴《危险废物》标签,注明“主要成分”、“安全禁忌”“地址”、“电话”、“联系人”等信息。
2.  试剂空瓶:不得有残留化学品,保留原标签,确保密封后,放置在结实的空纸箱内,用网格隔开。
3.  实验室破碎玻璃仪器:不得有残留化学品,放置在结实的空纸箱内,在纸箱上标注 “破裂玻璃器皿”,并写清“课题组负责人”、“联系人”和“联系电话”。
4.  实验室瓶装试剂和固体化学废弃物处置费用昂贵,请实验室师生严格分类收集,严禁把实验室固体化学废弃物与一般性废弃物(生活垃圾等)混放,或把一般性废弃物(生活垃圾等)放至收集固体化学废弃物的专用收集箱中。
5.  在收集危险废物过程中,如遇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、不明物等情况,请及时联系学院处置,坚决禁止欺瞒混放。(联系人:余建华,电话:13893248009)
6.  危险化学废物必须当面交接,如工作人员发现未达到上述要求的,有权不予接收和处置。对未办理报备手续,随意丢弃、偷排实验废弃物的单位及个人,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 
化学化工学院
2016年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