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化工学院库房管理制度
一、学院物资库房是为学院的教学科研供应化学试剂、玻璃仪器及其他配备物资的服务机构, 在学院领导下直接为学院教学科研服务。
二、物资库房的管理人员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,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,坚持勤俭节约,进行科学化管理。
三、化学物资是一种特殊的商品,管理人员应该做到将物资分类存放,排列整齐。化学性质和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试剂不得同库存放。
四、据毒药品的发放,由领料人填写领料单,必须由科研组长签字后,在经学院办公室主任(经主管院长授权)审核登记后方能发放。所领有毒剧毒品必须当天用完,若不能用完者应事先与库房联系,由库房代管保存。
五、、因商品的特殊性及运输困难,原则上每年九月二十五日至十月五日,各系、所、中心将所在单位的下一年所需药品、化玻仪器计划经本单位领导签字后报送库房,由库房联系组织报价后订货,原则上谁订货谁使用。
六、、计划外的急需物品由库房管理人员协调办理,所在单位或个人办理有关手续后领取。
七、所购物资到位后,由库房管理人员严格检查验收,发现不合格产品,坚决退货。
八、实物会计每月清账一次,学期末库房管理人员配合会计进行清库,做到帐物相符;若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学院,及时处理。
九、各系所中心领取易燃易爆世纪的两不能超过一周的用量,学员将此列为安全检查的范围。
十、库房管理人员应热情服务,对师生提出的问题,必须做到有问必答。
十一、化学物资库房存放的大部分物资是危险品,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,严禁吸烟,下班时管理人员必须检查水、暖、电是否关闭后方能离开,做到安全第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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