化学化工学院自行车棚管理办法
为加强对学院自行车的管理,杜绝日益严重的自行车丢失现象,充分发挥学院修建的封闭式自行车棚的使用效益,特制定本办法。
1、自行车棚的开放时间:7:30---22:30。
2、所有在自行车棚停放自行车的教职工,应服从自行车棚值班员的管理,依次按序停放好自行车。
3、自行车棚启用后,化学楼过道及实验室内严禁停放自行车;车棚值班员
有责任制止学院内自行车的乱停乱放现象。
4、车棚内实行按牌存、取自行车,本院教职工免费停放自行车,外单位自行车的停放,在征得学院同意后,可适当收取存车费(白天两角,晚上三角)。
5、在自行车棚内丢失的自行车,值班员应照价赔偿。
6、自行车棚启用后,化学楼西门封闭;同时,打开进出化学楼的三个通道。
7、车棚值班员要及时清扫车棚,保持车棚内的清洁。
8、车棚值班员应坚守工作岗位,以保证学院教职工能按时存放自行车。
9、本办法在公布之日起执行,解释权在学院办公室。
化学化工学院
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六日